关于开展二○一三年萧山区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经信委《关于二○一三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杭经信人事[2013]217号)和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精神,现将我区2013年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机械、电子电气、化工、纺织、轻工、食品等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工程师评审资格(人事关系在外地的,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区内缴足1年以上养老保险的人员,也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报)。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专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业设计、专利管理等列入全国、全省、全市统一考试的专业一律不予评审。
二、评审条件
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相关政策和原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人专〔2007〕20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报送材料要求
今年工程师资格的评审全面应用“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网址:http://hzzcpd.train.gov.cn,以下简称“评定系统”),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1、网上申报。申报人员通过评定系统填报信息。没有账号的用人单位应尽快登录系统首页注册账号,并及时为申报人分配申报帐号。有关网上申报事项请查阅网站“常见问题解答”-“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操作说明”。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要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等有关证件须认真核对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对象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相关材料须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网上材料报送,并同时向区人社局上报资格审核材料,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 将经确认的《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和带水印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至区经信局人事科。
直接申报和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的,相关材料须先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再报送评审材料。
三、材料要求。所有报送的评审材料均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填报,一次报齐。网上申报的内容须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不得自行更改表式。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详见附件2。
评审会议前,申报人员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还将在评定系统公示栏进行公示,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规定申报的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从申报次年起3年内不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8月25日,请各单位及早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评定系统将关闭。
网上审核时间为8月26日-30日,请各单位在此期间将资格审核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联系人:孙丽;联系电话:82637006。
申报评审材料请按规定于8月26日-9月3日统一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报送地点:区经信局人事科(北干山南路189号),联系人:汤国芬,陆丽红,联系电话:82705225。
五、评审收费
申报工程师每人收取评审费26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六、其他事宜
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信息、资料或表格可在“萧山工业网”、“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萧山人才网”、“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上查阅并下载。
附件1: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doc
附件2: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doc
附件3:评审表格.zip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7月16日